孙洁委员建议: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绿色投资

日期:2022-08-19 14:08:12 来源:中国民生新闻网

  本网北京讯(祝阅武 李慧芳)从2016年开始,国家就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在2020年中国提出“双碳目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政策导向。但是优质的绿色资产估值较高,为鼓励资金开展绿色投资,建议出台降低资本占用的激励措施,并且增加税收优惠以激励资金进行绿色投资。明确投资项目的绿色属性,并公开披露;减免绿色投资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

12272399932246218_2.jpg

  目前仅有绿色债券取得了官方认证,其他诸如债权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尚未明确是否具有绿色属性,导致在选择上述投资标的时,无法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同时,绿色投资项目往往收益率低于普通项目。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近年来绿色信贷(15万亿元)、绿色债券(累计发行1.6万亿元)、绿色信托(近3600亿元)、绿色基金与绿色PPP、绿色保险、以及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内的环境权益市场等绿色金融市场稳步发展。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确立了 “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绿色金融将发挥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政策导向。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孙洁指出:在此背景下,保险机构开展绿色投资具有以下四项战略意义。首先,现代公司治理已从股东利益最大化进入到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的新阶段,开展绿色投资有助于提升保险机构社会形象,为企业发展获得更多支持。第二,开展绿色投资有助于完善保险机构的投资框架。第三,绿色投资有助于保险机构对冲气候变化带来的转型风险。第四,绿色投资有助于保险机构把握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的战略发展机遇。

  为此,孙洁委员建议:

  一是出台降低资本占用激励措施。“双碳”背景下,新兴优质绿色资产往往面临估值较高的问题。保险机构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在对相关资产进行配置时往往会比较谨慎。因此,需要激励机制对相关投资进行一定激励补偿。建议针对绿色投资,尤其是绿色股权投资,在设定资本占用系数应该有政策鼓励的体现。例如,参考银保监会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下对于绿色债券的设定,即“金融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以及其他境内标准化债权类投资资产属于支持碳减排项目绿色债券的,设定调控性特征系数K1,赋值为-0.1”。可以差异化的调整保险公司权益资本占用因子,通过设定绿色投资调控性特征系数,对绿色股权投资占比超过一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调控性特征系数为负,从而适当降低其权益资产的资本占用因子。这样的话,也可以保证行业在加大绿色投资支持力度的同时,维持整体偿付能力的相对稳定。

  二是出台增加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巨大的绿色投资需求刺激绿色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但就成本来看,绿色债券还有附加的外部认证审核、持续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其综合成本较高。建议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在绿色债券及相关债权项目上对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投资者给予一定税收政策优惠。例如,欧盟规定绿色信贷及证券化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2012年荷兰政府为绿色基金投资者提供0.7%的资本利得税的税收减免(从1.2%减至0.5%),又如美国的绿色市政债券可以免除投资者的利息税。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提高绿色资产税后收益,激励机构投资者加大配置,也有助于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助力经济绿色转型。

  三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绿色企业相关标准,例如单位营业收入碳排放指标、单位产能的能耗标准等,企业根据官方标准判断是否符合绿色要求,并在官方网站自行披露。

  四是对于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建筑,采用单位面积能耗、水耗等标准,由环保部门认定是否属于绿色建筑,认定通过的建筑可在建筑外立面悬挂官方统一设计绿色建筑标识(比如一片绿叶)。鼓励政府、企业优先租赁绿色建筑。

  五是为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投资,建议减免绿色投资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

加入 | 我们 | 人员查询

京ICP备18002049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