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陆亚萍:对城镇围圈征用土地抛荒问题的建议

日期:2022-08-18 15:07:03 来源:中国民生新闻网

  本网北京讯(祝阅武)无论你走到哪个城镇,总会看到用砖墙、彩钢、仿草皮围圈的区域,大的近百亩,中的数十亩,小的好几亩。从围圈物缝隙处往里看去,杂草丛生,芦苇成片,土石乱堆,一枝黄花成片绵延,在城区发现最长的竟有五年以上,最短的也有好这些几年。宝贵的土地资源被人为搁置,随意抛荒,实在可惜,寸土寸金,让人痛心。应该见缝插针,种好瓜果蔬菜,利于百姓需求,利于菜价平稳。全国人大代表陆亚萍说,这些城镇的闲置土地,有的是国有建设用地,有的是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各类土地理应都有工程建设的合同和期限,为啥能长年累月抛荒闲置呢?拆迁户都拿着房租补贴,期盼着早日拿到新楼房,有的一等就是几年,仍然不见塔吊树起的开工之日,真成热锅上的蚂蚁,心急火燎。群众意见很大,怨气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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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陆亚萍代表建议:

  一、出现城镇围圈建房用地长期抛荒的原因一:是干部调动所致,前任未完成项目一走了之,后任接位置后听之任之。原因二:因县级市并入地级市,一下子没有了处置原有项目的拍板权。这些问题客观存在,需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政府原定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认真做好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每一件事。

  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圈土地的调查、认定、处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已征用土地的督查,摸透土地搁置的原因和现状,严格按照各类征用土地要求,落实原定建设规划进度,对搁置时间很长的地块,要对土地征用者进行调查、问责、处置。真正做到秉公办事,绝不心慈手软。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由该地原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

  四、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暂行规定: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原则上谁拆迁谁开发,在取得土地之日起根据开发规模确定建设年限,每个小区必须在两年内分期建设完成,超期不建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按相关政策依法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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