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2023年“春暖农民工” 服务行动

日期:2023-01-05 13:29:28 来源:陕西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按照人社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2〕16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我省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做好关怀慰问

  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充分利用各级工人文化宫、工会爱心驿站等服务站点,积极为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走访慰问等“送温暖”活动。利用帮扶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精准掌握外出务工脱贫家庭情况,通过送春联、送祝福等活动,让脱贫人口尤其是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做好出行服务

  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早发布相关信息,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铁路部门要在有始发车车站、务工人员集散地车站售票窗口或综合服务台设置农民工服务受理处,为农民工购票、问询、中转等提供便利,并对购买团体票的农民工提供优先进站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交通补助发放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年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场售票厅、进站口、出站口设置“青年志愿服务岗”,为有需要的农民工特别是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出示健康信息、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提示农民工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

  强化农民工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劳务协作、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脱贫人口返乡回流监测,密切关注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流动和就业情况,充分了解脱贫人口就业需求。广泛收集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各类产业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岗位需求,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群众务工就业。团组织要发动青联委员募集社会爱心企业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通过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宣传优惠政策等帮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利用春节假期摸排农民工技能培训意愿,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

做好健康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做好文化服务

  文化旅游部门要负责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围绕“启航新征程 幸福中国年”主题,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在春节期间开展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村晚”,积极参加“我要上村晚”、“村晚”短视频征集活动,遴选一批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的优秀节目,反映新时代农民工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举办2023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作品线上展览,引导各地积极面向农民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做好权益维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当场立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快速进入庭审程序,确保立案后30日内审结。2023年春节前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定期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梳理欠薪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集中力量,成立专班,全力侦办,全力追欠免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温暖我心——情暖农民工”等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同时,以建筑施工和制造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送法到工地、到企业、到劳务市场”等活动。

做好关爱帮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统筹开展“寒冬送温暖”社会(慈善)组织联合行动,鼓励引导社会(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和各界爱心人士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等群体给予援助。团组织要积极开展“童心港湾”建设,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慰问”“假期七彩课堂”等主题活动,通过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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